南国都市报12月22日讯(记者 易帆)12月22日,记者从海南优化调整住房公积金租房提取政策新闻发布会获悉,海南住房公积金管理局坚持租购并举,进一步优化租房提取政策。
优化调整后,该局根据海南各市县市场租金水平,将原全省统一的最高提取限额每人900元/月,分类细化调整。对缴存人租赁住房已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的,海口、三亚地区最高提取限额提高至每人1500元/月,其他市县提高至每人1200元/月。对养育未成年二孩及以上职工家庭,以家庭为单位在提取最高限额基础上再增加300元,增加后家庭提取额度提高至3300元/月。
同时,转变提取支付方式。租房提取公积金由原来转付房东,调整为转至申请人本人,提取方式更加灵活。
在申请材料上进一步简化。针对无法提供租赁备案材料或房屋权属材料的租房缴存人,实行“零材料”承诺办理,制度红利覆盖所有租房的缴存人。
值得一提的是,此次还优化调整了租房约提的支付方式,该支付方式是缴存人租赁住房已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的,可选择按月或按季方式约定提取;未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的,按月方式约定提取。约定提取的住房公积金转入本人一类银行卡账户。
租房约提业务的约提开始年月最快自申请当月起计算,最长约定时间不超过一年且不超过实际租赁日期。有效约提时间为约提开始年月至约提终止年月。
租房新政实施后,已办理的存量租房约提代付业务在协议期内仍可执行,租房人可选择提前终止代付业务,重新按照新政办理租房约提业务,也可选择协议到期自动终止。
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局提醒,请广大缴存职工切勿轻信不法中介代办、套提住房公积金,对通过伪造合同、租赁登记备案信息材料、提供虚假承诺、编造虚假租赁信息等方式违规套提的职工,该局将依法依规追缴骗提款项、记录失信行为实施信用惩戒;对造假及协助造假的机构和人员,将向公安机关等有关部门移交问题线索,严肃依法惩治。
据了解,2023年1月至11月,全省办理租房提取业务2.9万人,提取金额1.49亿元,较去年同期分别增加2.4万人、9822.07万元,分别增长474%、193.6%,租房职工对提高租房提取额度、简化提取材料、提取资金直转职工账户、“零材料”承诺办理等措施好评不断、满意度有所上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