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国都市报1月1日讯(记者 蒙健)1月1日,记者从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美兰分局获悉,因没有建立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和经营没有标签食品,海口美兰区世纪名烟名酒茶烟酒商店被依法予以罚没款8200元。
据介绍,2023年5月17日,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美兰分局执法人员根据群众举报,依法对海口美兰区世纪名烟名酒茶烟酒商店涉嫌销售无标签的赊店老酒进行核查。
经执法人员调查,海口美兰区世纪名烟名酒茶烟酒商店于2023年2月从推销员处购进4瓶赊店老酒,进货价600元/瓶,在其经营场所销售。该店进货时没有建立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没有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出厂检验合格证等资料,没有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和供货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内容。
同时,该店购进的赊店老酒,瓶身上标明“赊店老酒馆”的名称,没有标明规格、净含量、生产日期、生产者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生产许可证编号等预包装食品应当标明的事项。2023年3月8日,该店销售4瓶赊店老酒给举报人,销售价800元/瓶,货值金额共计3200元。获取违法所得3200元。
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美兰分局认定,海口美兰区世纪名烟名酒茶烟酒商店没有建立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经营没有标签食品的行为。对此依法责令该店改正违法行为,对没有建立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行为,给予警告;对经营没有标签食品的行为,没收违法所得3200元,并罚款5000元,罚没款共计82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