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国都市报1月19日讯(记者 王康景)不久前,不少海口市民反映海口多条已建成未移交道路存在机动车占道乱停放,导致这些路段剐蹭碰撞事件相对多发,道路秩序不畅、安全隐患突出。在2024海南省两会即将召开之际,1月17日下午,“问政海南帮帮团”邀请了海南省政协委员、海南省律师协会副会长、海南东方国信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李君律师一起走访部分未移交道路现场,听民声、析原因、提对策。
当天下午,李君和记者来到位于海口市龙华区豪苑路与金濂路交叉口(金濂路对侧)已建成未移交道路,只见这条新修好的平整柏油路已画了交通标志线,两侧的人行道边也安装了路灯。可是,道路两侧的非机动车道内几乎停满了机动车,甚至还有一些三轮车也违规停放在机动车道与非机动车道之间,妨碍过往车辆的通行。
“你看看,这条道路的基础设施都已完成,可现场没看到一些电子眼的安装,既然让已建好的道路实现通车,就说明相关部门认可道路质量合格,就要担起相应的责任,而不应该以道路未移交为由,对这些乱象视而不见或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李君说。
距离该道路不远处另一处新修建的待移交道路,近日发生一起机动车碰撞电动车的交通事故,有网友拍下现场报料,期待职能部门尽快作为,解决已建成未移交道路的违停和交通隐患问题。
李君说,市民的诉求应该重视,是什么原因导致这些已建成的道路迟迟没有完成验收和移交呢?记者随即打开新海南客户端,搜索“未移交道路”专题报道,找出了其中一篇分析原因的文章。文中提到,一些道路是“打包成一个项目”来建设,进度不一,已建好的路未能单独进行验收和移交;有的则是因为“管网迁改不及时”,不具备移交的条件;还有些道路项目在设计时细节考虑不周,导致路面建成后还需要新增设施,延缓移交的进程。
“道路建设是民心工程,要做就要做得细致用心。”李君说,比如打包建设的道路,已建成具备通车条件的,可灵活提交法定材料先完成验收和移交管理;再比如,管网迁改不及时、材料需要补充和走流程,这些难道不可以同步或提前进行吗?道路项目涉及的单位可在事前或事中抓紧解决管线迁移问题,不要让部分因素的滞后处理影响了整个项目的验收移交。
此外,设计不周导致建好的道路还需要增加设施延缓移交,李君认为,这说明在事前的规划设计上不够仔细,考虑欠周,职能部门应狠抓业务、敢于创新,在项目立项时,仔细勘查现场制定详细的施工方案和配套设施清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