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国都市报3月31日讯 (记者 蒙健 文/图)近期,“拍烟卡”游戏在海口部分小学生中风靡。“拍烟卡”是收集不同烟盒顶盖的纸张,玩法类似于“80后”流行的拍纸画片,用手将“烟卡”拍翻面来决定输赢。有家长反映,有孩子为了玩烟卡游戏,将早餐钱、零用钱省下来去店铺或到网上购买“烟卡”,甚至还有孩子去垃圾桶里翻找、找陌生人索要。连日来,记者对此进行走访调查。多数家长表示担忧,“拍烟卡”游戏是变相赌博,会让孩子过早接触烟草知识,刺激攀比心理,对孩子的身心、学业造成不良影响。
小学生圈流行“拍烟卡”游戏
海口市民张女士告诉记者,她小学三年级的儿子乐乐(化名)近期总问她要零花钱,起初她以为是孩子拿钱买零食,直至整理孩子书包时,发现了“芙蓉王”“中华”“云烟”等香烟标志的纸片,才得知原来乐乐将钱用于购买“烟卡”。据悉,“烟卡”还分不同等级,不同等级的“烟卡”价钱不一,1元两张至5元一张不等,一张高档“烟卡”可兑换数张低档“烟卡”。如“和天下”“中华”等高级香烟盒制成的“烟卡”,等级高,价钱也高。拥有高级“烟卡”,也就拥有在同学中炫耀的资本,有时为了“碰运气”得到高档“烟卡”,乐乐还去翻找学校附近的垃圾桶。
记者随机采访部分家长,大多数家长反对孩子玩“烟卡”,认为“烟卡”过早让孩子接触香烟知识,很多玩“烟卡”的孩子对各种香烟品牌了如指掌,无形中会诱发孩子对香烟产生兴趣。有的家长认为“拍烟卡”是一种变相的赌博,甚至会让孩子形成攀比心理。
但也有少部分家长认为,不必小题大做,“拍烟卡”游戏总比孩子沉迷玩手机、打游戏强。“‘烟卡’不过是孩子用来做游戏罢了,多引导教育,就没什么问题。”一名家长说。
部分小学生路边“拍烟卡”
连日来,记者走访了海口市第十三小学、西湖实验小学等多所小学,发现上课前或放学后都看到有学生在路边“拍烟卡”。
3月27日下午,记者在海口市第十三小学大门前看到,七八名小学生围成圈,席地而坐“拍烟卡”。一名学生拿出两张“椰王”“烟卡”,与另一名男同学以“石头剪刀布”输赢决定谁先出手。对面男生胜出后,双手拍打地面,先后将两张椰王“烟卡”全部掀翻过来,便高兴地将对方“烟卡”收入囊中。输了两张“烟卡”的男生不服气,又拿出了“中华”“云烟”的“烟卡”,表示要将输掉的两张“烟卡”赢回来。
“你这‘烟卡’是假的,赢了没什么意思,还给你吧!”另一处,记者看到,一名学生输掉手中的“金圣烟卡”,却被对方嫌弃。记者询问得知,原来输的“金圣烟卡”是仿制印刷品。
3月28日13时45分,距离下午上课还有半个多小时,白龙小学旁的路边,3名同学正拍着“烟卡”。直至临近上课,大家才纷纷朝学校跑去。
“烟卡”能卖钱,网上也卖
3月28日13时,海口三十四小学的学生小帅(化名)正在将十多个烟盒上的盖子撕下,熟练地折成长方形卡片,放到准备好的烟盒里。记者看到,在小帅的烟盒里装有30多张“烟卡”。
小帅说,这些“烟卡”是他从文具店里买的、到路边捡的、向大人索要的,还有一部分是赢同学的。“最近这段时间,很多文具店、玩具店都不卖‘烟卡’了,一些同学到网上购买。”
“之前我还看到有些玩具店到复印店找人复印,老板再剪下来折好卖给我们。”小帅告诉记者,他们为了避免购买到这样的假“烟卡”,会闻一闻有没有烟味,有就是真的,没有就是假的。小帅说,“烟卡”不仅好玩还能“卖钱”,档次高的“烟卡”可以和同学兑换档次低的“烟卡”或者卖给对方。
记者发现不少网购平台均有销售“烟卡”。在一家网店里,标注“‘精品稀有卡和天下’100张售价31.9元”。
【部门行动】
海口市场监管部门开展 “烟卡”专项检查行动
为了进一步净化校园周边环境,杜绝“烟卡”买卖行为,3月27日至28日,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美兰分局开展“烟卡”专项检查行动。博爱市场监管所执法人员在检查时发现,海口十三小附近一家文具店柜台上有四五十张“烟卡”印刷制品。执法人员表示,一些厂家擅自将“中华”“和天下”等带有商标的烟盒进行印刷,已涉嫌商标侵权,销售此类产品的商家也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现场责令该店下架此类“烟卡”产品。
平南监管所执法人员对海口第三十四小学、白龙小学等校园周边开展“烟卡”专项检查行动,在检查中,有商家坦言此前有销售“烟卡”,但因一些家长反对且多次投诉,便下架处理了。
【律师说法】
律师:无论真假“烟卡” 均不得向未成年人销售
海口市长彤学校校长陈世琼称,学校已明令禁止学生将“烟卡”带入校园,并加强教育管理,引导学生不玩“烟卡”。
“‘烟卡’无论是从烟盒上剪下来,还是印刷仿制,都不能向未成年人销售。”海南惠海律师事务所律师李天利介绍,根据我国《烟草专卖法》的相关规定,废旧烟盒剪下的烟盖,也就是孩子们所说的“烟卡”,商家是不得二次销售的;私自将烟草厂家的商标印刷销售,则涉嫌侵权注册商标持有人的合法权益,是一种侵权行为,上述两种行为均属于违法行为。
李律师解释道,“烟卡”是从烟盒剪下来的,是香烟制品的一部分,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任何含有烟草商标、标识的制品均不允许向未成年人销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