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国都市报6月30日讯(记者 黄婷)6月30日,海口市教育局发布2024年秋季幼儿园招生政策。全市幼儿园招生时间为7月1日—7月31日。其中,公办幼儿园为7月1日—7月21日。民办幼儿园为7月1日—7月31日。幼儿可最多选择2所公办幼儿园、并可选1所民办幼儿园进行申请。
公、民办幼儿园小班的招生对象为2021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前出生的幼儿。中班和大班插班生年龄下限依次前移一年。除符合年龄要求外,还需符合如下条件:
1.幼儿具有海口市户籍,在海口市实际居住;幼儿为非海口市户籍的,需父母至少一方具有海口市户籍或持有《海口市居住证》,并在海口市实际居住。港澳台侨、外国籍幼儿参照本市户籍执行。
2.幼儿健康体检需合格。监护人自行携带幼儿到有保健资质的医疗卫生机构做健康体检。
小区配套幼儿园优先招收符合条件的本小区业主子女,有剩余学位的面向社会招生。幼儿及监护人在本市无房产,且随祖辈同居住,视同业主子女。当符合入园条件的人数少于招生计划时,全部录取;当符合入园条件的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时,实行电脑随机派位录取。
公办幼儿园于7月1日12:00—7月8日12:00进行网上申请。可最多选择2所公办幼儿园进行申请。不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服务平台进行申请的,视为放弃本市公办幼儿园学位申请资格。7月15日前进行资格审核。审核结果在服务平台、幼儿园网站(微信公众号)、公示栏等处公示3日。7月20日前幼儿园公示录取新生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3天。7月21日前报名注册。
民办幼儿园于7月1日12:00—7月23日12:00进行网上申请,可选择1所民办幼儿园进行申请。7月26日前进行资格审核。审核结果在服务平台、幼儿园网站(微信公众号)、公示栏等处公示3日。7月30日前幼儿园公示录取新生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3天。7月31日前报名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