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国都市报7月17日讯(记者 党朝峰)农村黑臭水体治理是乡村治理和乡村振兴的重要课题,更是民心之所盼。
日前,通过积极探索和完善机制,海口市出台《海口市农村黑臭水体治理长效运行维护管理办法(试行)》,建立“五位一体”农村黑臭水体治理设施长效运营体系,深入打好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确保已治理的水体得到长效管护、实现“长制久清”。
据了解,2022年海口获评全国农村黑臭水体治理试点城市以来,结合本地水体特征及污染源状况,海口不断加大工作力度,采取“控源截污、清淤疏浚、水系连通、生态修复”等措施开展治理,一条条黑臭水体重新回归水清岸绿。
据介绍,海口积极探索建立以“区级政府为责任主体、乡镇政府为管理主体、村级组织为配合主体、村民为受益主体及运维单位为服务主体”的“五位一体”农村黑臭水体治理设施长效运营体系,明确相关管护部门职责,建立健全村民参与机制、运维管理机制、监督考核机制等长效管护机制,将农村河道、坑塘、沟渠等类型的黑臭水体纳入管理范围,建立管护组织、运维办法、巡查制度等长效机制,落实管护责任,确保黑臭水体整治效果“长制久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