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国都市报7月17日讯(记者 王燕珍)7月17日,澄迈公安交警对查处的3名党员干部、公职人员醉酒后驾车情况进行曝光。
案例一:1月5日,邱某某饮酒后驾驶琼C5***2号牌的二轮摩托车行驶至福山镇福桥路与福椰路时,被执勤交警当场查获。经检测,其血液中乙醇浓度为86mg/100ml,涉嫌危险驾驶罪。经调查,邱某某为西达农场的党员。交警部门依法对其处以罚款4550元,吊销驾驶证,并抄告县纪检部门。
案例二:3月11日,谢某某饮酒后驾驶琼CK***5号牌的小型轿车行驶至海南环岛旅游公路958公里500米处时,被执勤交警当场查获。经检测,其血液中乙醇浓度为85mg/100ml,涉嫌危险驾驶罪。经调查,谢某某为桥头镇政府的党员。交警部门依法对其处以罚款2000元,吊销驾驶证,并抄告县纪检部门。
案例三:3月18日,林某某饮酒后驾驶琼C5***5号牌的二轮摩托车行驶至金江镇文化北路老市场门口时,被执勤交警当场查获。经检测,其血液中乙醇浓度为83mg/100ml,涉嫌危险驾驶罪。经调查,林某某为澄迈县综合行政执法局的党员。交警部门依法对其处以罚款2000元,吊销驾驶证,并抄告县纪检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