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国都市报9月1日讯(记者 韩星)为深入实施新时代人才强省战略,加快集聚各类青年人才,近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联合省委人才发展局印发《海南省青年大学生招引专项措施》(简称《专项措施》)。《专项措施》立足海南自贸港发展需要和人才工作实际,针对性强、覆盖面广,进一步拓宽青年人才供需对接渠道,加大创业扶持力度,提高服务保障水平,为青年大学生扎根海南自贸港创造良好的环境。
拓宽青年大学生引进渠道。《专项措施》聚焦省外青年大学生,从生源入手,开展“聚四方之才”主题引才活动。《专项措施》明确,每年春、秋两季分别遴选一批优质岗位赴重点城市、重点高校开展引才,精准引进省外高校毕业生;每年春季、暑期开展人才对接会系列活动,吸引省外高校毕业生在琼就业;深化“校友引才”集聚效应,积极开展省外引才活动。
开展“海南学子·就在海南”留才行动。进一步做好省内青年大学生留琼工作,全方位服务海南高校毕业生留琼,深化基层就业项目留才举措,用好“海南专项”等特色人才政策,鼓励省内高校毕业生留在海南就业,切实提高毕业生留琼率。利用省内21所高校青年人才就业服务站(留才工作站)和三亚崖州湾科技城人才服务站,深入开展政策解读、就业指导、职业规划、创业帮扶等活动。每年拿出海南省公务员考录计划的10%左右,面向“三支一扶”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进行定向考录。
鼓励青年大学生技能成才。强化对青年大学生的职业技能培训和职业能力提升,加大青年技能人才培养选拔力度。《专项措施》提出,大力推进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和技能大师工作室项目建设,按照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补助300-700万元、省级基地补助100-300万元,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补助10-30万元、省级工作室补助10-20万元的标准,从就业补助资金中给予支持。
支持青年大学生创新创业。提供创业资金扶持,搭建创业平台,优化创业服务,为各类青年人才提供创业资金、创业载体、创业服务等一系列政策支持。《专项措施》明确,符合条件的创业青年和小微企业可分别申请最高不超过30万元和40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首次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且所创办企业或个体工商户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正常运营1年以上的离校5年内普通高校毕业生,给予每个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个体经营者10000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
优化青年大学生招引服务。充分发挥“海南省公共招聘网”“海南好就业”微信小程序等对接平台作用,打造24小时365天“不落幕”的招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