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国都市报1月3日讯(记者 蒙健)近日,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了10批次不合格食品情况,不合格原因为农、兽药残留超标。
澄迈金江丕花青菜摊销售的荷兰豆(食荚豌豆),临高县调楼陈芳蔬菜摊销售的食荚豌豆,多菌灵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万宁万城港宏蔬菜摊销售的新鲜铁棍山药,其中咪鲜胺和咪鲜胺锰盐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海口美兰白龙市场冯庆兰蔬菜摊销售的荷兰豆,其中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海口美兰吴丽春水果店销售的荔枝,其中氯氰菊酯和高效氯氰菊酯、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海口秀英吴选凤水果档口销售的荔枝,其中吡唑醚菌酯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农药残留超标原因可能是过量使用农药,或者用药后,农药使用的安全间隔期还未到就忙于上市。
海南旺百佳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芹菜,其中辛硫磷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金花市场王美华销售的四季豆,其中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海南省福联顺商贸有限公司鹏晖店销售的香芹,其中腈菌唑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万宁万城李彩云蔬菜摊销售的鲜活泥鳅,其中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表示,针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当地市场监管部门已经采取措施依法予以查处,并责令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者查清进货渠道、产地等信息并向相关部门报告,食用农产品销售者对不合格产品立即采取停止销售。
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提醒广大市民,如果在市场上发现有害食品,请拨打12345投诉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