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国都市报3月11日讯(记者 谭琦)3月15日起,《古树名木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正式施行。这是我国首次以行政法规的形式明确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工作应遵守的行为规范,填补了古树名木保护领域国家层面的法规空白。3月12日是第47个中国植树节。记者从海南省绿化委员会办公室获悉,根据海南省第二次古树名木资源普查数据以及日常动态监测,目前海南各市县及林区林场现存共有古树名木17864株。
《条例》中规定,古树是指树龄100年以上的树木,不包括人工培育、以生产木材为主要目的的商品林中的树木;名木是指具有重要历史、文化、科学、景观价值或者具有重要纪念意义的树木。
《条例》对古树按照下列标准实行分级保护:(一)树龄500年以上的,实行一级保护;(二)树龄300年以上不满500年的,实行二级保护;(三)树龄100年以上不满300年的,实行三级保护。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实际情况,可以决定对城市内树龄300年以上不满500年的古树实行一级保护、树龄100年以上不满300年的古树实行二级保护。对名木均实行一级保护,不受树龄限制。
除普查建档的17864株古树名木外,还有保护区内分布的古树名木,它们虽没有普查建档,却仍然流传着它们的传说。坐落在海南热带雨林国家公园霸王岭片区的一株陆均松,树龄已达2600年,树高28米,胸围720厘米(胸径2.3米),需要6个人才能将其合抱,冠幅直径达27米,活立木材积约25立方米。它的五条分枝形态酷似一个巨人手掌的五根手指,并且朝同一方向逆时针旋转,故而被称为“五指神树”。2017年中国林学会评选出85棵“中国最美古树”,海南陆均松入选。
一株古树见证城市的发展,也承载着居民的记忆与乡愁。如何守护这些“有生命的文物”?省绿化委员会办公室相关负责人介绍,在政策方面,海南正在推进制定古树名木鉴定标准、鉴定程序等相关配套标准规范,从顶层设计上加强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在管护方面,海南正着手建立古树名木智慧管理系统,动态更新录入日常巡查、养护、抢救复壮、移植等数据,精细管理每一棵古树名木;在保护利用方面,海南将充分挖掘古树的历史、文化、生态、经济、科研价值,探索以古树(群)为中心的历史文化遗产的保护与利用。
据统计,海南全省古树名木现存共有17864株,其中一级保护古树155株,二级保护古树895株,三级保护古树16651株,名木163株。
主要的树种有小叶榕、垂叶榕、高山榕、见血封喉、酸豆、荔枝、龙眼、芒果、木棉、枫香、橄榄、公孙锥、海南蕈树、海南紫荆木、红柯、黄葛树、黄杞、榄仁、青梅、秋枫、鹊肾树、托盘青冈等。
海南的古树名木名录中,树龄超过1000年的有8株,其中位于东方市新龙镇龙卧村委会的一株酸豆树,有1500年树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