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国都市报5月24日讯(记者 王燕珍)近日,针对群众询问较多的交管业务问题,海南交警进行了解答。
请问我在外省买的车,如果想用原来海南的牌照,怎么操作呢?
答:根据《机动车登记规定》(公安部令第164号)第四十四条规定:办理机动车变更登记、转让登记或者注销登记后,原机动车所有人申请机动车登记时,可以向车辆管理所申请使用原机动车号牌号码。
使用年限限制:机动车所有人拥有原机动车且使用原号牌号码一年以上。
自动保留时限:在办理机动车迁出、共同所有人变更、转让登记或者注销登记后两年内提出申请。
车辆状态正常:涉及原机动车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处理完毕。
需要注意的是,办理机动车业务(夫妻变更共同所有人保留原号的除外)的,机动车号牌号码只能由原机动车所有人使用,不能转让;已申请过使用原机动车号牌号码的,如再次申请,仍需符合办理条件。
请问驾驶证已过期四个月,还能否通过“交管12123”APP申请换证?
答:过期1年以内可正常办理换证,申请人可在完成驾驶人体检后,登录“交管12123”APP,首页点击【更多】进入【业务中心】,选择驾驶证业务板块中“驾驶证补换领→期满换证”,按步骤填写相关信息申请。
请问机动车换了轮毂样式,在尺寸规格不变的情况下需要备案吗?
答:根据《机动车登记规定》164号令第二十三条 小型、微型载客汽车在不改变车身主体结构且保证安全的情况下加装车顶行李架,换装不同式样散热器面罩、保险杠、轮毂的;属于换装轮毂的,不得改变轮胎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