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国都市报7月10日讯(记者 张宏波)7月10日,记者从乐东黎族自治县住房保障与房产管理局获悉,近期社会上有人员假冒该局工作人员,承诺只要申请人付给一定酬金,便可为其申请到一套公共租赁住房,或将房屋租赁许可证发证落款时间提前一年左右。对此,该局提醒广大市民,公共租赁住房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和程序进行受理、审核和分配,整个申请审批环节中不收取任何费用,公众切勿上当受骗。
乐东住房保障与房产管理局声明表示,申请人如要办理房屋租赁许可证,要先向该县政府政务服务中心房管局窗口或通过海易办线上提交申请材料,经该局受理审核符合条件后3个工作日办结,发证日期以审核通过后打印许可证当日时间为准,发证日期由系统自动生成,无法通过人工进行更改。
在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分配方面,乐东公共租赁住房严格按照相关的规定和程序进行受理、审核和分配。在整个申请审批环节中,不收取任何费用。申请公共租赁住房时,由申请人向县政府政务服务中心房管局窗口或通过海易办线上提交申请材料,经审核通过在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10天,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将按申请的先后顺序确定轮候号列入轮候对象,后续将根据房源情况按轮候顺序进行抽签分配。办理窗口咨询电话:85525918。
乐东黎族自治县住房保障与房产管理局表示,若发现有冒充该局工作人员收费或其他违法违规行为,可向该局举报,举报电话:0898-855961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