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国都市报9月10日讯(记者 林文泉)日常经营活动中,遇到买货的商家拖欠货款该如何办?可以相信法院。近日,乐东黎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处理一起货款纠纷案件,依法冻结欠款人多个账户,让其寸步难行,最终促成其还款。
原告某包装公司主营包装材料及制品销售业务,自2021年底起,水果收购商孙某持续在该公司采购水果包装纸箱及其他辅助包装材料,却未按约定及时结清货款。经双方对账确认,孙某拖欠原告货款152393元,并约定相应利息。
然而,还款期限届满后,孙某始终以各种理由拖延支付货款,原告多次催讨无果,遂向法院提起诉讼。
诉讼过程中,承办法官向原告释明诉讼保全的作用,于是原告申请网络查控,并提交了保全申请,承办法官认真审查后做出保全裁定,依法对被告的支付宝账户、微信支付账户、银行账户等财产采取了冻结措施。
乐东法院审理认为,被告孙某在原告某包装公司处购买包装材料,双方虽未签订书面买卖合同,但结合原告提交的欠条、微信聊天记录等证据,可明确双方之间存在事实上的买卖合同关系,该关系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应认定为合法有效,受法律保护,被告应承担继续履行支付货款及赔偿利息损失的违约责任。
综上,乐东法院依据查明的事实及相关法律规定,判决被告孙某应向原告某包装公司支付拖欠的货款152393元及相应利息。
判决生效后,被告因财产被冻结、经营受限,主动联系法官请求解除保全。承办法官耐心向其讲解财产保全的相关法律规定,劝说被告及时给付货款,履行合同义务。最终,在承办法官的组织下,双方当事人进行“面对面沟通”,被告还清货款,原告收到货款后,主动向法院申请解除对被告财产的保全措施。
法院提醒
乐东法院提醒广大市场经营者,诚信是商业交易的核心原则,在商业活动中应严格遵守合同约定,按时履行自身义务。尤其是买方,应在收到货物或享受服务后,按约定及时支付款项,避免因违约行为承担支付货款、赔偿利息损失及案件诉讼费、保全费等额外法律责任,同时避免自身财产因保全措施受到限制,影响正常经营。
出卖方在交易过程中,应注重留存与交易相关的各类证据,如欠条、合同、送货单、微信/短信聊天记录、转账凭证等。这些证据是发生纠纷时,证明买卖关系成立、欠款事实存在的关键依据,能够帮助出卖方在诉讼中有效维护自身合法权益,降低维权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