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北京1月22日电(记者赵文君、高亢)记者22日从市场监管总局获悉,市场监管总局近日发布禁止佛山市南海区蓝鸟燃气有限公司与佛山市南海区南官燃气有限公司等经营者新设合营企业案的通告。该案是反垄断法实施以来,市场监管总局首次禁止公用事业领域经营者集中。
2024年10月,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6家从事瓶装液化石油气业务的企业签署协议,拟在南海区新设并共同控制一家合营企业,投资、建设并运营瓶装液化石油气储配站。市场监管总局收到申报后,经评估,该集中将导致集中后实体在佛山市南海区瓶装液化石油气市场获得市场支配地位,可能直接或间接实施提高商品价格等行为,损害市场公平竞争和消费者利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