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国都市报8月25日讯(记者 姚皓 实习生 刘心瑀)8月24日,海口市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受理平台正式上线,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举报瞒报、谎报生产安全事故情况,可按照最终确认的事故等级和查实举报的瞒报谎报死亡人数给予奖励,最高奖励30万元。
其中,一般事故按每查实瞒报谎报1人奖励3万元计算;较大事故按每查实瞒报谎报1人奖励4万元计算;重大事故按每查实瞒报谎报1人奖励5万元计算;特别重大事故按每查实瞒报谎报1人奖励6万元计算。最高奖励不超过30万元。
对举报重大事故隐患、违法生产经营建设的,奖励金额按照行政处罚金额的15%计算,最低奖励3000元,最高奖励不超过30万元。行政处罚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执行。
举报奖励按“谁受理、谁奖励”,实行一案一奖的原则,同一举报事项,不重复奖励。多人多次举报同一起案件的,经查实后,对最先举报者进行一次性奖励,对后举报者在尊重举报人隐私的条件下予以表扬;多人联合举报同一起案件的奖金平均分配,由第一署名人或书面委托的其它署名人凭有效证件领取。
举报受理范围包括城镇燃气、建筑施工、消防安全(含电动自行车火灾防控)、水上交通、道路交通、港口码头、琼州海峡、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非煤矿山、特种设备、渔业、涉水安全、仓储物流、“三合一”场所、非建筑施工高处作业、重大赛事活动、旅游(含旅游设施)、水利工程(含水利设施)及其他领域生产经营单位;休闲渔业、游艇观光、新能源汽车火灾、换电站及储能电站等新业态新领域生产经营单位存在涉嫌瞒报谎报生产安全事故的;涉嫌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涉嫌存在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情况。
举报内容应当详细说明事故隐患或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发生的时间、地点、情形、被举报单位名称、相关证据和举报人姓名及有效联系方式等。
社会各界和市民群众可搜索关注“海口应急”微信公众号,点击“服务”菜单,点击“安全生产举报“进行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