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国都市报3月11日讯(记者 韩星)3月11日,记者从海口市民政局获悉,为贯彻落实2024年市级民生实事项目提高高龄老人长寿补贴工作部署,持续健全完善老年人福利制度,该局草拟了《关于调整和规范高龄老人长寿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
《征求意见稿》提出,具有海口市户籍且年满80周岁及以上的老年人均可享受高龄补贴待遇。高龄补贴制度已纳入海口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将根据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财力状况适时动态调整。自2024年1月起,海口将80-89周岁老年人高龄补贴标准由原每人每月109元提高至每人每月200元,将90-99周岁老年人高龄补贴标准由原每人每月209元提高至每人每月400元,将100周岁以上老年人高龄补贴标准由原每人每月809元提高至每人每月1200元(包括省级每人每月500元的长寿补助金)。
《征求意见稿》还对高龄补贴的申请、审核、确认、发放、变更、终止等程序进行了明确。其中,申请坚持线上办理为主、线下办理为辅的原则,提供“刷脸认证办理”“拍照人工审核办理”“线下人工补录”三种方式。年满80周岁及以上的老年人可通过“海易办”App、支付宝小程序、微信小程序办理高龄补贴首次发放校验和延续发放校验,或由亲属、邻居、朋友等其他人代为线上申请办理。
村委会(社区)工作人员应当为有需要的老年人提供协助申请服务,在工作中及时提醒符合条件的老年人申请高龄补贴。
80-89周岁 补贴标准:由原109元/人/月提高至200元/人/月
90-99周岁 补贴标准:由原209元/人/月提高至400元/人/月
100周岁以上 补贴标准:由原809元/人/月提高至1200元/人/月
2种反馈渠道
如有修改意见,请于2024年3月22日前通过以下方式反馈:
1
邮寄地址:海口市长滨三路9号市政府第二办公区16号北楼3014养老服务科(邮政编码:570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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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chenwei6@haikou.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