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国都市报7月11日讯(记者 谭琦 实习生 徐梦嘉)“关于社保那些事·你问我答”专栏旨在及时回应广大参保人普遍关切的社保医保问题,邀请相关业务负责人对社保医保相关政策进行解读,不断提升群众获得感和幸福感。
问:医疗保险费率7月起下调,现阶段还有哪项社会保险费费率降低了?
答:海南省城镇从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缴费费率从7月1日起阶段性下调(至2026年12月31日)。下调后,用人单位缴费费率由8.5%降为6.5%(含生育保险的0.5%),降了2个百分点;灵活就业人员缴费费率由6%降为5%,降了1个百分点。
问: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增发到位,调整标准是怎么样的?
答:7月份,海南省对2023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将发放到位。
(一)定额调整。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定额增加基本养老金30元。
(二)挂钩调整。退休人员按照本人月基本养老金1.57%的比例,增加本人基本养老金。此外,退休人员再按照每缴费1年(含视同缴费的实际工作年限,不含按从事特殊工种规定折算的工龄,缴费不满1年算1年)增加0.51元的标准,增加本人的基本养老金。
(三)倾斜调整。至2023年12月31日年满70周岁至79周岁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基本养老金15元;至2023年12月31日年满80周岁以上(含80周岁)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基本养老金20元。
调整从2024年1月起,也就是说,退休年月符合基本养老金调整范围且待遇状态属于正常的退休人员,将在7月份收到新增加后的7月份养老金,以及今年1-6月份调整增加的养老金(例如李四每个月增加80元,则李四将一次性收到480元增加额)。
问:职工人事档案预审工作7月启动,给参保人带来哪些方便?
答:职工人事档案预审,就是在6个月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职工养老保险参保人员,可向社保经办机构申请对其人事档案进行预审。目前档案预审工作率先在海南省大型国有企业开展试点,并逐步推广到各类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员。
档案预审工作把办理退休审核关口前移,提前对参保人的出生年月、视同工龄、缴费年限等影响退休的关键因素进行确认,方便参保人提前发现缺漏和错误、及时解决问题,确保能按时办理退休并足额领取到养老金。
问:海南省居民养老保险系统升级改造,7月底投入使用,改造后办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业务有什么变化?
答:海南省居民养老保险经办系统于7月16日至7月30日进行升级改造,并入社会保险业务系统(简称“核四”系统),这段时间的各项居民养老保险业务暂停办理。升级后的系统将于7月31日8时启用,各项居民养老保险业务即可恢复正常受理和经办。
新系统融入社保业务经办大系统,数据比对和信息反馈效率将大大提升,即业务办理效率提高、周期缩短、办理过程更加透明可查。新系统投入使用后,海南省城乡居民参保人员将可以享受到线上、线下便利地办理征缴变更类、定期待遇类、注销登记类以及居民养老保险关系转移等业务。
您还可以通过以下渠道反映关于社保医保的疑问或问题,我们将积极为你寻求相关部门的解答:
1.登录南海网(http://www.hinews.cn/)“问政海南”栏目;
2.拨打966123热线反映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