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国都市报1月20日讯(记者 蒙健)1月20日,记者从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龙华分局获悉,海南臻宇浩晟科技有限公司在取得市场主体登记过程中,因提供虚假的住所或经营场所材料,被依法予以处罚款20万元,并吊销营业执照。
据介绍,此前有相关线索反映,海南臻宇浩晟科技有限公司在取得市场主体登记过程中,提供虚假的住所或经营场所材料,涉嫌违法。
经查,2024年1月31日,海南臻宇浩晟科技有限公司通过“海南E登记”取得市场主体登记,在登记过程中,在未经住所管理方同意的情况下,擅自冒用地址并且虚构编号自主申报“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大同路36号华能大厦12层北侧B984”为住所和经营场所,造成执法人员通过登记住所及住所管理方均无法与该公司取得联系。
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龙华分局认定,海南臻宇浩晟科技有限公司属于提交虚假材料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故意隐瞒重要事实取得市场主体登记的违法行为,截至案发共有投诉举报79宗,对此依法对该公司予以罚款20万元,并吊销营业执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