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国都市报6月20日讯(记者 张宏波)花费660元购买蜡皮蜥3斤用于药引,不料却被罚款9万元。日前,乐东法院公布了一起典型的涉及野生动物保护的行政处罚案件。
2022年5月,容某帮助其朋友联系邢某以每斤220元的价格购买蜡皮蜥3斤共30只,用于药引,共花费660元。2023年11月,乐东综合行政执法局依据公安机关移送线索立案调查,经司法鉴定确认涉案物种价值后,于同年12月25日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处以野生动物价值2倍罚款,合计人民币9万元。
该案审理过程中,容某主张应以死体蜡皮蜥的实际交易价格220元/斤计算,一审采纳华南动物物种环境损害司法鉴定中心出具的“涉案价值为1500元/只”的鉴定意见,认定《处罚决定》事实清楚、程序合法,驳回了原告容某的诉讼请求,容某不服上诉,二审法院维持原判。审理机关认为,蜡皮蜥是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保护一只蜡皮蜥的生态价值远超万元。所以,最终处以野生动物价值2倍罚款,合计人民币9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