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国都市报8月3日讯(记者 王子遥) 7月30日,海南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海南自由贸易港外商投资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条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据悉,《条例》主要有5方面内容:
一是完善促进外商投资举措,紧扣更大力度、更加有效吸引和利用外商投资要求,多措并举促进外商投资自由化便利化。海南将实施特别适用于海南自贸港的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围绕四大重点产业、聚焦“五向图强”领域,推进扩大开放,并对医疗、教育、证券等领域率先开放提出细化落实措施等。
二是强化对外商投资的金融支持,实施海南自贸港各项金融改革开放与创新举措,加强金融产品和服务创新。《条例》提出,支持金融机构为外商投资企业提供跨境资金流动自由便利、投融资汇兑便利化等方面金融产品和服务;建立健全合格境外有限合伙人管理便利化制度等。
三是对接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主动对标国际规则和公约,推进外商投资制度创新。按照《条例》,海南将明确外商投资企业平等适用各项政策,重点对外商投资平等参与政府采购、地方标准制修定以及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的制定等作出更开放、更便利的制度设计;创新简化证明文件的规定等。
四是加强外商投资权益保护。《条例》要求,依法保护外国投资者所得和其他合法权益,对出资、收益等的自由汇入和汇出、政府承诺和合同约定的履行、网络侵害合法权益行为的处置等作出规定;建立健全跨区域、跨部门知识产权快速协同保护机制等。
五是优化外商投资政务服务,围绕构建高效便捷的政务服务,完善外商投资全过程服务保障措施。《条例》明确,海南将建立政府主导、多方参与的外商投资服务体系,通过优化政务服务平台建设、建立健全外商投资项目服务协调机制等措施,为外资项目提供全周期服务保障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