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国都市报8月7日讯(记者 谭琦)海南日报报业集团、海南广播电视总台、海南省融媒体中心(新海南客户端、南海网、南国都市报)联合海南省社会保险服务中心(医疗保险服务中心)继续推出“关于社保那些事·你问我答”专栏。
本专栏聚焦广大参保人普遍关切的社保医保政策和热点问题,邀请省社保服务中心相关业务负责人进行解读。
问:什么是中外社会保障协定?
答:中外社会保障协定是我国与其他国家之间签署的双边条约,旨在解决跨国就业人员双重缴纳社会保险费问题而缔结的协议,通过互免缴费、年限互认等方式减轻企业和个人负担,保障劳动者权益。
海南自贸港全岛封关启动在即,中外社会保障协定也有利于人员往来自由流动,有效维护国际人才参加社会保险和享受待遇的合法权益,为海南自由贸易港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问: 社会保障协定适用哪类人员?
答:社会保障协定主要适用于以下人群:派遣员工、船员/航空器工作人员、外交领事人员、公务人员、上述人员的随行家属。
问:中国已与哪些国家签署协定?
答:从2001年起到目前为止,我国已与13国签订双边社会保障(保险)协定,包括德国、韩国、丹麦、芬兰、加拿大、瑞士、荷兰、法国、西班牙、卢森堡、日本和塞尔维亚、吉尔吉斯斯坦。其中与法国、吉尔吉斯斯坦还未生效。
问:双方社会保障协定一般豁免哪些社会保险的险种?
答:不是覆盖所有的险种。通常仅免除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医疗、生育、工伤保险等仍需要按工作所属国的规定参保。
问:我国人员到缔约国工作如何申请免缴对方国社保?
答:由国内用人单位派往缔约国工作的,需通过国内派出单位统一为员工提交申请;以灵活就业人员或城乡居民等身份赴缔约国工作的,如中韩社会保障协定规定的短期就业人员,自雇人员和投资者等,可由本人提交申请。
单位或个人通过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电子社保卡、掌上12333App等全国统一线上服务渠道注册单位或个人用户;选择“境外免缴”服务,填写申请信息:在线提交申请,线下申请不再受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负责对申请进行审核。 申请人可通过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电子社保卡、掌上12333App等全国统一线上服务渠道查看《参保证明》审核进度及结果。
问:缔约国来华就业人员如何在中国内地处理好社保关系?
答:缔约国来华就业人员向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提交缔约国出具《参保证明》的,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应认真核对相关信息,根据核准后信息免除相应社保缴费义务,同时做好资料备案及数据统计工作。属于非免除范围的社保险种,用人单位及个人仍负有缴纳义务。
对于不属于双边社会保障协定免缴范围的社保险种及外国来华就业人员,应按《在中国境内就业的外国人参加社会保险暂行办法》(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令第16号)规定在就业地参保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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