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国都市报8月30日讯(记者 蒙健)8月29日,记者从海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获悉,海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通告,撤销临高民生大药房有限公司王某杰等10人《执业药师注册证》。
据海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介绍,经核查,临高民生大药房有限公司王某杰、文昌市林梧益春堂药品超市廖某丽、文昌益生堂东阁药品超市翁某英、儋州润济堂药品药店(个人独资)陶某龙、海南永敬堂药业连锁经营有限公司澄迈老城第三分店陈某荣、澄迈丽康堂药品有限公司王某葵、海南华荣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澄迈仁兴仁康堂分店王某云、澄迈华健华荣御景湾大药房王某娇、乐东德祥堂佛罗大药房胡某祥、乐东养天和华荣北门大药房(个人独资)许某秀等10名执业药师,注册单位与实际工作单位不一致,存在“挂证”行为。
据悉,海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依法撤销上述10人的《执业药师注册证》,3年内不予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