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国都市报5月14日讯(记者苏桂除)近日,琼海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对海南九强畜牧业有限公司养猪场违法排污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对该公司处罚23万多元。
2026年4月6日,该局联合琼海市生态环境局,市畜牧中心,大路镇人民政府到海南九强畜牧业有限公司建设位于琼海市大路镇东红农场27队的养猪场项目进行检查。
经调查核实,该司养猪场项目建设有6排猪舍,看护房、消毒间、水塔、化粪池等,存栏量6660头生猪。养猪场三个渗坑均无防渗漏措施,该司存在利用渗坑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水污染物的环境违法行为。
4月10日,《南国都市报》对该司利用渗坑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水污染物一事进行曝光。
琼海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调查认为,鉴于该司积极配合调查,并及时改正,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海南省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规定》(水污染类)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决定对海南九强畜牧业有限公司罚款23.4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