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为规范住宅小区业主公共收益管理,健全公共收益管理制度,保障全体业主合法权益,海口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组织起草《海口市住宅小区业主公共收益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暂行办法》),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7月3日前可将书面意见反馈至该局。
《暂行办法》明确,该办法适用于海口市行政区域内住宅小区业主公共收益的管理活动。所称公共收益是指利用住宅小区业主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含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以下简称共有部分)开展生产、经营、租赁等活动所产生的收入,扣除合理成本后获得的收益。
□南国都市报记者 王小畅
如何管账?
《暂行办法》要求住宅小区业主公共收益管理应当遵循“业主所有、公开透明、规范使用、民主监督”的原则,保障业主的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和监督权。
公共收益应当以住宅小区为单位设立独立银行账户,专户存储,可以设立由业主委员会与物业服务人共同管理的共管账户。公共收益不得与物业服务企业、业主委员会的其他资金混存。
公共收益的收支应当建立专门会计账簿,按照会计准则进行核算,清晰记录每笔收入的来源、金额,以及支出的项目、金额、审批人等信息。
怎么花钱?
《暂行办法》明确,公共收益主要用于补充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经业主大会决定,也可用于住宅小区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更新、改造和物业管理需要的其他支出。
公共收益管理人应当每季度在小区公共区域显著位置及时公示公共收益的收支明细,包括收入来源、金额,支出项目、金额、用途等核心信息。每年1月底前对公共收益年度收支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0日。
公共收益管理人应当对公示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负责。
业主对公示的公共收益信息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公共收益管理人提出,异议申请需明确异议事项、理由及相关佐证材料。
如何审计?
如果百分之二十以上业主联名向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书面异议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可以组织审计,审计费用由异议业主先行垫付。审计结果为异议成立的,审计费用由公共收益管理人承担;审计结果为异议不成立的,审计费用由异议业主共同承担;审计结果为异议部分成立的,审计费用由公共收益管理人和异议业主按比例承担。
此外,前期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受委托承担公共收益管理的物业服务企业终止服务时;业主委员会任期届满或中止时;以及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管理规约等约定的其他情形。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可根据需要,委托具有资质的第三方审计机构对公共收益的收支情况进行审计,审计费用从公共收益中列支,审计结果向全体业主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