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国都市报6月30日讯(记者 蒙健)日常生活中,各类广告无处不在,但部分商家为招揽客源、提升销量,通过虚假宣传、夸大功效、误导消费等违法方式发布广告,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扰乱市场秩序。6月30日,海南省市场监管局集中曝光多起民生领域违法广告典型案例,涵盖健身服务、保健产品、房产销售、康养服务、新闻变相售广等多个领域,多家企业及单位因违法违规行为被依法处罚,最高罚款达80万元。
虚假宣传泳池服务
儋州一健身机构被罚80万元
儋州某体育文化有限公司为吸引消费者办卡,通过抖音、小红书、微信等线上渠道大肆发布招募广告,宣称“我们的5大优势:双恒温泳池25×50 15×25采用奥运会标准水循环处理系统。”“享恒温泳池+健身+瑜伽+舞蹈”“入会即享恒温泳池+瑜伽+舞蹈一卡通用”等内容。此外,相关工作人员通过微信等向多名会员转发会员招募相关信息:“入会即享恒温泳池+瑜伽+舞蹈一卡通用”等,宣称游泳健身的场所为儋州某体育中心室内恒温游泳池。
经查,该企业存在严重的服务宣传与实际不符问题,私自将原本的室内恒温游泳健身场所更换为室外非恒温泳池,无法兑现广告中的服务承诺。儋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有关规定,对该经营主体作出罚款80万元的行政处罚。
保健品广告虚构治病功效
海口某健康产业公司被罚15万元
保健产品虚假疗效宣传是民生广告乱象高发问题。海口某健康产业有限公司在其微信公众号发布多篇推文广告,内容包含“金芦荟口服液减轻了我多年的疾病,让我整个人充满了力量”“20多年头晕、头痛,金芦荟让我重回健康!”“金芦荟口服液让我重回健康......连着喝了三个月的金芦荟口服液后,以前犯一次头疼病,半个月都缓不过来,现在头昏、头痛现象已基本痊愈。”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有关规定,对当事人处罚款15万元的行政处罚。
商业楼盘虚假宣传居住属性
东方某公司被罚8万元
东方某实业有限公司在开发建设九龙国际中心项目过程中,明知该项目房屋性质为商业用房,不具备居住功能,却刻意误导购房者。该公司通过户外广告牌、宣传单页等载体,发布“2室2厅2卫”“买下层送上层 轻松置业”等住宅类宣传内容,还标注卧室、客厅、厨房、餐厅等居住配套布局,与房屋实际商业属性不符,属于典型的虚假房产广告。东方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依据有关规定,对当事人处罚款8万元的行政处罚。
楼盘违规炒作学区资源
海南某房地产公司被罚6000元
海南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负责海口市龙华区学院路2号“嘉禾郡”项目楼盘的开发建设和销售。为了宣传楼盘外溢价值,说明楼盘周边教育资源,该公司根据往年学校义务教育学区查询划片区域图,将楼盘划为海燕小学和城西中学学区,印制了内容为“海燕小学书包红盘”的网格布广告悬挂于项目大楼外,制作了内容为“海燕小学&城西中学实力书包王牌联手”和“邻接海燕小学享优教未来”的KT板广告牌摆放在营销中心大厅醒目位置。
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龙华分局依据有关规定,对当事人处罚款6000元的行政处罚。
假借名医名号宣传
海南某文化康养公司被罚5100元
经查,海南某文化康养有限公司海口分公司未经胡某某本人同意,在其经营场所悬挂“红墙御医胡某某传承工作室”“授予:爱徒王某某红墙御医胡某某传承弟子”两块牌匾,该公司发布的广告内容与实际不符。
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美兰分局依据有关规定,对当事人处罚款5100元的行政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