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国都市报7月9日讯(记者 汪慧)记者从中国人民银行海南省分行获悉,7月10日至7月19日将发行第五期和第六期储蓄国债(电子式)。
本次发行的第五期和第六期国债均为固定利率、固定期限品种。2026年7月10日起息,按年付息,每年7月10日支付利息。第五期期限3年,票面年利率为1.63%,最大发行额270亿元,2029年7月10日偿还本金并支付最后一次利息;第六期期限5年,票面年利率为1.7%,最大发行额330亿元,2031年7月10日偿还本金并支付最后一次利息。单一国债账户购买每期国债不得超过50万元。在个人养老金储蓄国债(电子式)业务开办机构开立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的投资者可以使用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内资金购买2026年第五期和第六期储蓄国债(电子式)。
海南省内15家承销银行有售,投资者可在对外营业的银行网点柜台办理两期国债认购业务。加*的承销团成员已开通网上银行销售渠道,加☆的承销团成员已开通手机银行销售渠道。具体事宜可咨询各银行客服热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