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国都市报8月10日讯(记者 林文泉 实习生 张楚涵)抱着侥幸心理,海南三亚一名男子铤而走险,大肆倒卖假冒名酒,依靠正品与假货的巨额差价非法牟利,4年累计售假金额突破10万元。近日,海南自由贸易港知识产权法院二审审结该案,最终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被告人陈某因犯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依法获刑1年1个月,并处罚金6万元。
2024年,三亚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在日常巡查中发现辖区内多家超市、商店、餐饮店存在售卖假冒名牌白酒的情况,多款名酒疑似均为假货。执法人员顺藤摸瓜溯源追查,最终锁定所有假冒白酒的上游供货商均为陈某。
随着案件深挖调查,陈某长达四年的隐秘售假生意被彻底揭开。
经查,自2020年1月起,陈某明知自己低价购进的一批名牌白酒均为假冒注册商标的伪劣产品,无正规品牌授权、质量毫无保障,却刻意钻市场漏洞,长期向三亚本地多家商铺、餐饮店批量铺货、低价供货。依靠正品名酒与低价假酒的巨大差价,陈某持续非法牟利,至2024年7月案发,其累计售假金额高达106771.93元,已达到刑事立案标准,属于情节严重的知识产权犯罪。
一审法院审理认为,陈某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仍长期批量销售,涉案金额超10万元,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综合其作案时间长、辐射商户多、危害市场秩序和食品安全等情节,法院依法判处陈某有期徒刑一年一个月,并处罚金六万元,同时扣押其作案手机及一辆奥迪小轿车。
一审判决下达后,陈某心存不甘,自认只是普通售假行为、量刑过重,遂提出上诉,希望二审法院从轻处罚、改判轻刑。
海南自由贸易港知识产权法院二审审理查明,陈某销售假冒注册商标商品的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凿,一审定罪准确、量刑适当,不存在量刑过重情形。二审法院最终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海南自由贸易港知识产权法院表示,本案是典型的知识产权侵权刑事案件,打破了不少经营者“卖假酒只罚款、不坐牢”的错误认知。陈某涉案金额超10万元,远超刑事立案标准,且属于长期、持续性、规模化售假,主观恶意明显,社会危害性较大,一审量刑于法有据、罪责相当。
法院提醒
销售假酒看似利润可观,实则所销售的每一瓶酒都在为自己“酿造”牢狱之灾。守法经营,才是对自己和家人最大的保护。诚信经营是市场经济的基石,任何试图通过“傍名牌”“卖假货”赚取不义之财的行为,最终都将付出沉重的法律代价。广大经营者应从正规渠道进货,严把质量关,共同维护公平、健康的市场秩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