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国都市报12月12日讯(记者 袁玉龙)12月12日记者获悉,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联合省医疗保障局、省社会保险服务中心、中国人民银行海南省分行出台《海南省社会保障卡跨行换卡和个人申请注销业务服务规程》(以下简称《服务规程》),对海南省社会保障卡跨行换卡和个人注销申请业务办理作出具体规定,以加强全省社会保障卡服务管理水平,自2024年3月1日起施行。
根据《服务规程》,社会保障卡跨行换卡遵循社会保障卡一卡通应用功能和金融功能一体化管理、社会保障卡银行账户不能单独使用的原则。持卡人可通过个人持有的社会保障卡个人信息版面识别个人服务银行。跨行换卡免收工本费。申请人在领取到新社会保障卡后,应在30天内到原服务银行办理社会保障卡银行账户销户或更换为原服务银行的其他银行卡手续。
此外,《服务规程》还规定了个人申请注销社会保障卡的情形和流程。
《服务规程》还强调了服务银行的职责和要求。服务银行应在省医疗保障局和省社会保险服务中心统筹下共同建立医保个人账户资金自动转移和对账机制,方便持卡人使用医保个人账户资金就医报销。该《服务规程》的发布,有助于提高社会保障卡服务的便利性和效率,促进社会保障卡的广泛应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