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国都市报12月12日讯(记者 李波)近日,海口市民袁女士有喜有忧。喜的是,经一番努力,她考上了儋州某校的教师编制。忧的是,她曾报班参与培训的中公教育机构未能履约退还其曾缴纳的部分资金。目前,海南中公教育退款分10起归还,12月返还10%,剩余9期的时间和金额不确定,这让当时依靠贷款凑集缴纳学费的袁女士很是犯愁。
去年9月,袁女士为能够顺利考上教师工作,缴纳了31800元参加了海南中公教育推出的培训班。双方在合同中约定,如袁女士在2022年和2023年考试均未通过考试,由中公教育向其退还培训费用人民币31800元,而袁女士如在这两年内通过任一考试,中公教育仅收取9000元,并退还剩余费用。也就是说,袁女士如顺利考入学校就职,在相关单位公布拟录用名单后,且满公示期之日起,她可向培训机构提出申请,由中公教育一次性退还其所缴纳学费中的22800元。如今,袁女士申请退款已过去超出合同约定的退款时间1个多月,海南中公教育却迟迟未能兑现承诺。
海南中公教育分部一名负责联络退款学员工作人员表示,执行退款事项是由中公教育总部打款给学员,分部没有经手处置权限。目前有一批需要退款的学员都在等待总部打款。对于袁女士所称当时为了报班而贷款,眼下不单要还贷,还要艰难支撑生活用度的状况,该工作人员表示回头会向外出参加活动的领导打报告,请示是否能特事特办。
直至11月28日,袁女士接到海南中公教育工作人员来电,对方回应,该公司只能为袁女士进行分期退款:将应退款项分作10期,先于12月退还10%,而剩下9期的退款时间不能确定,退款数额也无法保障。
记者于12月10日致电这名工作人员,询问其对消费者的相关答复是否属实,她回答属实且一般情况下不会再有变通。截至发稿,袁女士表示将通过诉讼维权。
海南威盾律师事务所律师李懿莹表示,双方签订的合同属于附条件合同,袁女士申请退款满足合同生效要件,中公教育迟迟不予退款的行为属于违约行为,袁女士有权要求中公教育退还约定款项,袁女士有权要求中公教育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