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国都市报12月24日讯(记者 张宏波 通讯员 刘涵婧 邓鹏)邢某韬帮助转账犯罪金额71000元,罗某东帮助转账的犯罪金额33000元,近日,乐东法院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分别判处被告人邢某韬、罗某东有期徒刑二年至一年一个月不等,并处罚金4000至3000元不等。
2022年10月,被告人邢某韬通过“阿栋”(另案处理)提供银行卡、手机、支付宝及密码给网络赌博老板“上下分”。被害人宋某、李某分别被诈骗28000元、41000元。之后,邢某韬帮助“阿栋”提现2万元,并配合将诈骗资金全部转移。
2022年10月,邢某韬让罗某东为“老黑”提供银行卡跑分(洗钱)。被害人杨某被骗款中的33000元被转该卡,罗某东获利2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