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国都市报1月8日讯(记者 党朝峰)日前,海口市科学技术工业信息化局根据相关法规、文件,结合海口市实际,制定《海口市科普场馆认定管理实施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三年。
专业科技馆,是指由政府投资建设或社会力量兴办的具有开展科普功能、专业特色突出、面向社会开放的场所。
科普基地,是指由政府投资建设或社会力量兴办的具有开展科学技术普及功能,通过室内外展示、创作、传播等手段,面向公众普及科技知识、传播科学思想、倡导科学方法、弘扬科学精神的场所。
市级科普场馆实行年度考核和更新,经认定的市级科普场馆,自第二年起应当参加年度考核,无故不参加考核的,年度考核定为“不合格”。
根据考核结果,年度考核等级为“优秀”的科普场馆每家补助5万元,考核等级为“良好”的科普场馆每家补助2万元。年度考核等级为“合格”“不合格”的科普场馆不给予补助。市级科普场馆有违法乱纪行为等情况之一的,取消市级科普场馆认定资格,并且三年内不得再次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