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国都市报1月11日讯(记者 蒙健)近日,省知识产权局等八部门联合出台《海南自由贸易港知识产权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管理办法(试行)》,依法推进实施知识产权严重失信主体失信惩戒工作。
针对列入知识产权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失信主体,依法实施“禁止或者限制其承接政府投资项目、参加政府招标投标”“禁止或者限制其享受有关费用减免、政府资金扶持等优惠政策”“取消其进入知识产权专利优先审查、快速授权、快速维权通道资格”“取消其参加政府知识产权表彰评比资格”等惩戒措施。
知识产权行政执法部门应当及时将列入、移出知识产权严重失信主体信息报送至监管系统,由该系统推送给营商环境、市场监管等单位,落实失信联合惩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