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国都市报1月11日讯(记者 王小畅)近日,海南省交通运输厅向旅游客运车辆的承租人(交通运输企业、旅行社等)印发了提示函,要求认真落实不租用在海南违规经营的外省籍客车等“六不租”制度。
交通部门提醒用车主体认真落实“六不租”制度,即不租用未取得相应客运经营许可的经营者车辆、不租用未持有效道路运输证的车辆、不租用未安装卫星定位装置的车辆、不租用未投保承运人责任险的车辆、不租用未签订包车客运合同的车辆、不租用在海南违规经营的外省籍客车。违规租用不合规车辆,既可能在遇到交通执法检查时中止行程、耽误时间,也可能在出现交通事故、投诉和纠纷时难以核查处理、难以理赔索赔,还将承担相关违法责任。
海南道路运输局已通过海南省旅游客运服务信息网(网址http://36.101.208.106:9090/LvyouKeyun/rest/loginForOut)公布本省已取得旅游客运经营许可且拥有合规旅游客车的企业的基础数据、车辆状态和联系方式等信息,承租人可以在租用车辆时提前通过该网站查询了解。海南交通部门鼓励用车主体优先选择租用近两年质量信誉考核等级较高(由高到低排序为AAA级、AA级、A级、B级)的企业所属车辆。
鼓励本省已取得道路旅游客运经营许可且拥有合法正规车辆的旅游客运企业加入省道路运输协会、省旅游协会联合搭建的海南省旅游客运综合服务平台(网址http://xltzch.com,微信小程序“新旅投租车”)开展租包车业务。鼓励承租人通过省道路运输协会、省旅游协会联合搭建的海南省旅游客运综合服务平台在线租车,并签订旅游客运或包车客运合同。道路客运经营者要进一步加强车辆和驾驶员管理,规范经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