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国都市报2月7日讯(记者 蒙健)2月7日,记者从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龙华分局获悉,因改装、加装电动自行车,海口龙华牛玛电动车商行被立案处罚5000元。
经执法人员调查,海口龙华牛玛电动车商行待销的“欧妮雅”牌电动自行车于2023年10月底购进,购进时该辆电动自行车符合国家标准。2023年11月中旬,海口龙华牛玛电动车商行在商行内改装座垫,将原厂配置长度为30厘米座垫,改为50厘米座垫和加装后尾架进行销售,改装的电动自行车还没有销售就被检查发现。
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龙华分局认定,海口龙华牛玛电动车商行上述行为违反了《海南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构成所指改装、加装电动自行车的行为,对此依法予以处罚款5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