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国都市报6月19日讯(记者 蒙健)6月19日,记者从澄迈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获悉,因违规运输含(PE)材料的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海南极兔供应链有限公司澄迈分公司被依法予以处罚款20000元。
今年1月25日,澄迈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到对海南极免供应链有限公司澄迈分公司进行检查,执法人员在该快递点发现3箱外包装上写有“淋膜纸碗”。经查,3箱含有(PE)淋膜纸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碗的物流路线均是安庆市宜秀网点至澄迈县网点,揽收点均为安庆万合供应链科技有限公司,海南极免供应链有限公司为中转站,终点站为海南极免供应链有限公司澄迈分公司。
澄迈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认定,海南极免供应链有限公司澄迈分公司运输含(PE)材料的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的行为,违反相关规定,依法责令该公司停止运输含有(PE)材料的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的行为,没收含有(PE)材料淋膜纸碗3箱(共计500个),没收违法所得4.11元并罚款20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