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都是小区业主,不管是架空层车位还是露天停车位,理应有平等的停车权利,凭什么一些业主长期占用架空层车位,其他人停车却要面对日晒雨淋?”近日,位于海口市美兰区蓝天路交警公寓的一些业主反映称,小区停车管理存在不合理之处,造成业主“权益不平等”,小区业委会和物业对此调整停车办法,所有车位自由停放。这也引起一些业主不满,一举告上法院,要求恢复原办法。
南国都市报记者 王康景 实习生 安露瑶 文/图
1
业主吐槽“停车不公”有人固定停车架空层
有人只能停车露天车位
8月7日,记者根据业主反映的情况来到交警公寓小区,发现这里的住宅楼都有架空层,架空层内划设了不少停车位,业主车辆几乎把架空层停满了。此外,小区的露天公共区域也划设了不少停车位。不少露天车位上的车辆处在太阳暴晒下。
“小区建于2001年,那时候大家没多少车辆,架空层的车位多,随便停,没有什么纠纷争议。2007年开始,当时机关单位在分配车位上采取给业主编号的方式提供车位。后来随着车辆的增多,原先获得架空层车位编号的车主仍然长期固定停放在架空层自己编号位上,造成了只能停车在露天车位的业主们的不满。”小区业委会主任李宪涛说,原本小区车位是比较充足的,但由于架空层车位被部分业主固定使用,有时候即便空着,有的业主停车会被固定使用的业主驱逐和制止,车位不能高效利用,甚至也造成业主间的纠纷,发生故意堵车和报警的事件。
据了解,因历史原因,架空层的车位产权原来属于省交警总队。2018年,小区成立业委会后,省交警总队将小区管理权限移交给业委会。后来,架空层车位产权按照改革规定移交给海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车位的管理和使用依旧暂由小区自行安排。李宪涛介绍,业委会统计发现,该小区现有住户224户,车位235个(其中架空层车位122个,露天车位113个),原来的停车管理办法是224户按照“一户一位”的方式分配进行固定停放。
“2017年以来,架空层车位都是被部分业主固定停放使用,加上小区1栋和7栋架空层的产权被转让给了一家企业,引发业主关于车位不足及停放不公平的忧虑。去年小区40位业主联名要求对架空层车位管理方法进行改革,要求平等使用车位。”李宪涛说。
记者看到,海口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4年的一个复函显示,该小区1-7栋架空层车库已于2004年办理不动产登记,归在省交警总队名下,2022年,又将权属转移至海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该局表示,针对权属纠纷问题,建议通过司法途径解决。
2
取消固定车位
有业主起诉业委会和物业
要求恢复原办法
“虽然架空层的车库产权不属于小区共有部分,但按照物业管理规定,不管产权归属谁,车库作为小区的配套设施,理应优先为小区业主提供服务。”李宪涛说,长期停放在露天车位的业主多次要求废除旧管理办法,调整派和维持现状派的业主之间在小区群里还爆发了激烈争吵,考虑到问题的尖锐性,业委会决定摸底调查后采取措施。
“很多业主来物业缴费时也常常要求我们物业做出改革。我们作为小区的管理方,对不属于小区共有的架空层车位目前也只是保障日常的管理和收费,原来停在架空层是按照90元/月收取管理服务费,露天车位按照60元/月收费,停车收费不同,长期固定停放架空层也造成车位利用效率低等问题。”小区物业周经理称。
业委会在去函资规部门确认车位产权归属后,认为原来固定车位的停车管理办法及车位租赁合同已存在侵权的问题,理应废止。2023年11月,业委会和物业在小区微信群广泛讨论停车管理新办法并公示征求意见稿,2024年2月开始试行新的停车管理办法,即小区共有露天车位113个和第三方专有产权车位(架空层车库)122个,全部采取“自由停放,先到先停,统一60元/月停车管理服务费”的方式来管理。
“这一调整实施后,我们小区的停车管理更有序,今年5月份,试行期满3个月的新管理办法已经正式施行。”李宪涛说。
不过,这样的调整也引发了部分长期固定停车架空层的业主的不满。记者看到,多位业主起诉小区业委会和物业,要求判决撤销新的停车管理办法,恢复小区业主每户一个固定车位的使用办法,维持车位使用人原固定车位不变。该起诉案将于今年9月开庭审理。
“我们街道也多次跟小区内多方进行协商,也认为业委会和物业采取的新管理办法兼顾了小区整体的停车权益公平性与合理性。”海口市美兰区蓝天街道办副主任王君表示,新办法让原来固定车位造成车位资源不能高效利用的情况得到改善,是一举两得。
对于部分业主起诉业委会和物业要求恢复原来管理办法的事件,南国都市报也将继续予以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