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国都市报8月24日讯(记者 王燕珍)酒后驾车是大忌,对于营运车辆驾驶人来说更是绝对不能触碰的红线,开出租车还醉驾,开货车醉驾上高速,海南这两位司机被查。8月24日,海南交警公布两起被查的醉驾案例,以此警示。
案例一:酒后驾驶出租车 一司机被罚款拘留丢“饭碗”
8月19日2时25分许,海口公安交警夜查时,发现一辆轿车驾驶人浑身酒气,民警现场依法对杨某保进行呼气式酒精测试,结果为118mg/100ml。
经抽血检验杨某保血液中含有乙醇,浓度为117.61mg/100ml,构成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
杨某保醉酒驾驶营运车,民警对其依法罚款5000元,行政拘留15日,吊销驾驶证,10年内不得考取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案例二:刑拘!货车司机醉驾上高速从重处罚
8月10日,定安公安交警在开展夏夜治安巡查宣防第二次集中统一行动时,在居南线0公里+5米处发现一辆琼C号牌的中型自卸货车疑似酒驾,车门打开的瞬间,一股浓烈的酒味散发出来。
执勤交警立即对驾驶人吴某档进行呼气酒精检测,结果显示为108mg/100ml,涉嫌醉酒驾驶,经执勤交警询问得知吴某档刚从高速下来。随后吴某档被送往医院抽血检测,实测数值105.42mg/100ml,涉嫌危险驾驶罪。同时,通过对驾驶货车进行称重检测,该车还存在严重超载交通违法行为,超载100%以上。该驾驶人吴某档已被刑事拘留。
交警:醉酒驾驶营运车的处罚
交警表示,作为一名营运车驾驶员更应该清楚酒驾存在的安全隐患和法律后果,如果司机不仅酒驾还醉驾简直是拿自己和乘客的性命开玩笑,再多后悔也于事无补。
据介绍,营运车辆,是指从事以赢利为目的的道路运输经营活动的机动车,即通过与经营活动有关的运输产生和获得经济利益。出租车、承包的小客车、私人的大型翻斗车、小货车、公交车等都属于营运机动车。
饮酒后驾驶营运车,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后驾驶营运车,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酒驾除了要面临法律的严惩,还将付出沉重的经济成本、社会成本、家庭成本。”交警表示,酒驾、醉驾是给生命“砍价”,举起酒杯就一定要放下开车的念头,珍爱生命,拒绝酒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