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国都市报9月8日讯(记者 汪慧 通讯员 李力)9月7日,中国人民银行海南省分行紧急制定了《关于做好金融支持台风“摩羯”灾后重建的指导意见》,出台10条具体措施,组织全省金融力量全力支持灾后复工复产和重建工作。
1切实增强金融支持灾后重建和复工复产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指导省内各金融机构加大灾后重建和复工复产领域的信贷投入,最大限度减少台风灾害对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生活的影响。
2积极发挥结构性货币政策工具支持作用。人民银行海南省分行将安排支农支小再贷款再贴现资金30亿元,优先用于支持金融机构向受灾民营企业、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以及农业经营主体提供优惠利率贷款和票据贴现融资,重点向受灾严重的市县倾斜支持,支持受灾经营主体尽快恢复正常生产经营。
3加大对灾后重建的信贷投放力度。指导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对受灾暂时不能复工复产的企业,不抽贷、不断贷、不压贷,鼓励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采取贷款展期、调整还款计划、借新还旧等方式,灵活满足有效需求。
4强化对重点领域、薄弱环节的金融服务。指导各银行业金融机构积极对接受灾市县与民生密切相关的道路通讯、水电燃气、市政设施、水利项目等基础设施修缮重建的贷款需求。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开发专项救灾信贷产品,支持受灾较为严重的旅游业中小微企业,蔬菜瓜果种植、畜牧及水产养殖等受灾害较重的农户、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等恢复生产。
5支持因灾损毁房屋修复重建,优化小额信贷产品,依法拓宽抵质押物范围,加大对受灾群众自建房、修缮房屋、购置家具家电等的金融支持。
6合理降低受灾群体融资成本。指导各银行业金融机构主动利用各项优惠政策和产品,合理降低受灾小微企业、农户等群体的贷款利率。鼓励全国性银行业金融机构积极向总行申请相关优惠政策,在现有贷款利率基础上进一步加大对受灾群体的利率优惠力度,切实降低综合融资成本。
7优化贷款发放方式。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对受灾严重、缺乏抵押物的企业和农户,加大信用保证类贷款投放力度;用好创业担保贷款政策,加大创业担保贷款的发放力度。
8加强支付服务保障力度,保障紧急业务优先办理。引导客户在线办理支付结算业务,加强流通中现金管理,确保受灾地区现金供应充足。
9优先保障抗灾资金及时拨付,确保代理国库、国库经收、国库集中支付、国债代销等具体业务办理不缺位、不断档,优先办理救灾资金划拨,不得延压,确保救灾资金及时到账和使用。
10确保金融机构系统稳定运行,在受灾较为严重区域,合理调配人力、物力资源,尽快恢复受灾网点、ATM机等自助机具运行,避免出现金融服务真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