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国都市报11月11日讯(记者 王子遥)一年一度的“双11”再度到来,在不少人享受线上购物带来的便利性的同时,也有一些消费者被部分电商平台推出的“先用后付”“分期付款”等“玩法”所困扰。
平台疑似为消费者默认勾选“先用后付”
“最近正好‘双11’,我看到一家电商平台上有活动,杂志也可以满300元减50元,我就先选择了几本杂志,但是不知道是惯性还是当时心不在焉,就直接下单了。我想取消这个订单,也没找到在哪里取消。”谈及“先用后付”,近期在线上平台购买杂志的海口市民徐女士便分享了她购买时遇到的情况。
事实上,有不少消费者反映,称最近自己默认的付款方式莫名其妙变成了“先用后付”,不用输密码、刷脸或刷指纹确认就能直接下单。有久不线上购物的中老年消费者根本不知道“先用后付”的概念,只知道“没输密码钱就没花出去”,便错误地以“先用后付”的方式“选择”商品,造成误会。就在近日,一则“一觉醒来我爷爷用先用后付买了54件商品”的话题,也在社交平台引起了众多消费者对于“先用后付”方式的集中吐槽。
还有一些消费者则吐槽了电商平台推出的“分期付款”。这几天,海口消费者纪女士在使用某电商平台下单时,不到40元的商品也被电商以“默认勾选”的形式,在结算时选择了“分期付款”。
记者注意到,针对近期群众对于“先用后付”等支付方式的吐槽,11月9日,上海市消保委曾发文谈“先用后付”功能,称《“先用后付”应当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文中,上海市消保委提到了目前“先用后付”支付模式中存在的几大问题:可能造成下错订单、被收取逾期费用等不好的消费体验;消费者可能会面临逾期费用和信用损失;消费者想取消“先用后付”很难等,认为平台应该让消费者自主选择是否开通“先用后付”,其次要通过服务协议详细告知消费者的权利和义务,并充分说明“先用后付”的优势以及逾期后果、相关风险等,同时还要设置简单便捷的取消方式,当消费者不需要“先用后付”时,可以方便地关闭。
专家:监管部门应加强电商平台付款方式监管
中国商业经济学会副会长、自由贸易港(区)专委会会长宋向清认为,就“先用后付”而言,由于其开通和关闭设置不合理,很多平台的“先用后付”功能开通按钮设置得较为显眼,甚至在消费者不知情的情况下默认勾选,而关闭的入口却很深且隐蔽,消费者难以找到关闭的方式。有的即使找到了关闭路径,也会因为存在未完成的订单而无法关闭,这严重侵犯了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和知情权。而且,由于部分消费者可能会因为忘记还款或者对还款时间不敏感,导致逾期还款。逾期不仅会产生逾期费用,还可能对消费者的信用记录产生不良影响,给消费者带来额外的经济损失和信用风险。
与“先用后付”类似,“分期付款”对于不需要分期付款的小额消费品购买,平台如果设置分期付款选项,容易导致消费者误操作,给消费者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电商平台‘先用后付’和‘分期付款’等付款方式,一定程度上提升了购物便利性,有其积极的一面,但也有需要注意的问题,甚至存在利用技术手段和规则解释权误导消费者现象。”宋向清说,“消费者在使用时应该保持理性,充分了解各种付款方式的规则、费用和风险,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做出合理的选择。同时,监管部门也应切实加强对电商平台付款方式的监管,规范平台的经营行为,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