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3年第一届全国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就将民族式摔跤列为竞赛项目。
民族式摔跤包括搏克(蒙古族式摔跤)、且里西(维吾尔族式摔跤)、格(彝族式摔跤)、北嘎(藏族式摔跤)、绊跤(满族、回族式摔跤)以及希日木(朝鲜族摔跤)等六个跤种。
比赛规则
搏克比赛可以使用抱、拖、拉、拽、拧、推、钩、绊等技术动作,但不允许抱腿,以膝盖以上身体任何部位先着地为负。
且里西比赛中,运动员双手均不得离开对方的腰带去抓握对方的其他部位。将对方摔倒,使对方肩、背或体侧着地则胜一跤。
格比赛中,抓好对方腰带后方能开始进攻,不能用抱腿、反关节动作,只可抓系对方的腰带,抓带方式是两手从两侧抓对方腰带,直到把对方摔倒为胜。
北嘎比赛时,运动员仅靠腰臂之力提起对方将其旋转摔倒,忌用脚绊或蹬踹对方。运动员肩、背、腰、臀、头、髋、体侧的任一部位着地即为负。
绊跤比赛强调手脚密切配合,上边用两手把对方捆住,下边再用脚和腿使绊。
希日木比赛中,不准扭对方的脖子和胳膊,不许用头部或拳头伤及对方。比赛中一方膝(含膝)以上的身体任何一个部位触地即为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