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国都市报3月20日讯(记者 谭琦)“关于社保那些事·你问我答”专栏邀请省社保中心相关业务负责人,聚焦广大参保人普遍关切的社保医保问题和政策进行解读。
问:长期居住本省的外国人(持外国护照人员)可以在国内参加社保医保吗?
答:外国人在琼参保分以下几种情况——
1.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或者登记的用人单位依法招用外国人,应当依法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和生育保险(2019年10月起,我省职工生育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需持其有效身份证件,以及劳动合同、聘用合同、外国人就业证等证明材料,为其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缴纳社会保险费;
2.具有与中国签订社会保险双边或者多边协议(如对社会保险某险种签订双边互免协议)国家国籍的人员在中国境内就业的,其参加社会保险的办法按照协议规定办理;
3.持有永久居留身份证的未就业外籍人员,可以自愿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在居住地自愿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和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问:港澳台居民能否在海南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医疗保险?
答:在海南居住且办理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未就业港澳台居民,可以在居住地按照规定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问:用人单位如何为外籍员工办理参保登记?
答:用人单位依法招用外籍员工的,应持其有效身份证件,以及劳动合同、聘用合同、外国人工作许可证等证明材料,为其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缴纳社会保险费。
问:在海南参保的外籍人员能在海南领取养老保险待遇吗?
答:参加养老保险的外国人,符合条件的,依法享受养老保险待遇。外籍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以及满足缴费年限且确定待遇领取地在海南的,可以在海南申请办理养老金申领手续。
获得永久居留权的参保外国人,退休前养老保险缴费不满15年(从2030年起逐步延长至20年)的,可根据政策规定延长缴费,达到年限后相应享受社保待遇。
问:在海南有参保的外籍人员没达到领取养老金条件就离开中国,其社会保险如何处理?
答:在达到规定的领取养老金年龄前离开中国的,其社会保险个人账户予以保留,再次来中国就业的,缴费年限累计计算;经本人书面申请终止社会保险关系的,也可以将其社会保险个人账户储存额一次性支付给本人。外籍人员在我国境内跨省流动,原则上执行我国社会保险关系转移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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