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国都市报5月23日讯(记者 蒙健 文/图)“当时我们购进这批大米时,并不知道包装上的‘风吹稻香’四字涉及侵权。”在面对执法人员的检查时,现场负责人蔡某某解释……5月23日,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秀英分局根据举报,对永万路海口某妙粮油有限公司进行检查,现场查获涉嫌商标侵权的“风吹稻香”大米3种规格共计868包。目前,海口某妙粮油有限公司已被依法立案调查。
5月23日,营口志诚米业有限公司工作人员赵先生向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秀英分局举报称,其公司依法拥有 “风吹稻香”注册商标,且该商标在大米产品领域具有较高的知名度和市场影响力。“也正是如此,有些不法商家套用我们商标,在其销售的大米产品上,写有‘风吹稻香’四字。”赵先生称,近期,他们发现一家名为徐州某硕米业有限公司在未经授权许可的情况下,擅自生产标注“风吹稻香”品牌的大米产品,其包装、标识等与他们公司合法生产的产品高度相似,不但误导消费者,还抢占了市场份额。
“在随后的走访中,我们发现,海口某妙粮油有限公司在市场上公开销售此类侵权产品。”赵先生向执法人员提供了商标注册证明等相关材料。在接到赵先生反映的情况后,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秀英分局立即组织执法人员,来到了海口某妙粮油有限公司。进入该公司仓库办公室前的展柜上,摆放待售的各种规格的大米。其中有三袋绿红包装的大米上,印有“风吹稻香”东北地王珍珠米,下方还印制有“某硕米业 ”字样。“这款产品正是侵权我们公司‘风吹稻香’商标的产品。”赵先生表示。执法人员找到了该公司仓库现场责任人蔡某丽,在表明身份后立即对该仓库进行检查。
面对执法人员的检查,负责人蔡某某提供了自今年5月10日有关该款“风吹稻香”东北地王珍珠米的采购单据,但无法提供“风吹稻香”的商标注册证明、授权委托书以及产品的质检报告。
据蔡某某介绍,这款印有“风吹稻香”的东北地王珍珠米,是今年5月份有业务员上门向他们公司推销的。“因为看到对方也算是较大的企业,并且都有厂名厂址信息,我们就和他们采购了这一批大米。”可当执法人员上门检查时,她才知道包装上的“风吹稻香”四个字涉及了商标侵权的情况。
经执法人员现场清点,现场查获“风吹稻香”东北地王珍珠米分别为25kg、15kg 、5kg三种规格,共计868包约14.7吨。目前,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秀英分局已依法对868包涉嫌侵权珍珠米予以查扣,对销售商海口妙粮油有限公司立案调查。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当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