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
2026年1月1日,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正式施行,这部基础性法律,从119条扩充至144条,以法治迭代回应二十年来的社会变迁,为公众关切的民生痛点提供了明确规制,从社区里的违规养犬、高空抛物,到校园中的欺凌行为,再到空域里的无人机“黑飞”,这些曾因“未达犯罪标准”而难以规制的“烦心事”,如今都被纳入法治轨道;同时,治安领域正当防卫被定义,终结“还手即互殴”的争议,既保障公民防卫权,又划定合理限度。
新治安管理处罚法施行,让社会治理的精度与温度直达生活肌理,与大众日常生活息息相关,大众需知晓新修订的内容,知法守法。即日起,南国都市报推出普法系列报道,敬请关注。
南国都市报1月4日讯(记者 林文泉 王燕珍)2026年之前,小区内发现有人高空抛物,没有砸到人,上前制止往往会被一句话怼得哑口无言,“我又没有砸到人,关你什么事?”海南长同律师事务所律师郑抒婷提醒广大群众,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以下简称新治安管理处罚法)1月1日实施,对高空抛物行为有更严格处罚,没砸到人也要被公安部门处罚。
市民期待严管高空抛物
近年来,本报对高空抛物违法行为进行多次报道,如《天降自行车!海口一男子被警方带走调查》《海口坡博家园一男子醉酒后高空抛物 律师怎么看?》等。
市民吴女士表示,自己家住高层,平时有个别老人和小孩,会将物品从高楼丢下来,楼下有很多老人和小孩在休闲和玩耍,要是砸到人就后果不堪设想。“新治安管理处罚法的实施,更好地守护大众的头顶安全。”市民冯女士说。今年之后,如果有人还进行高空抛物,虽然没有砸到人,警方还是可以对其进行处罚,这样可以起到很好警示作用。
无需实际损害即可处罚
郑抒婷律师介绍,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第(五)项规定“从建筑物或者其他高空抛掷物品,有危害他人人身安全、公私财产安全或者公共安全危险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一千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进一步明确高空抛物“危险即违法”,无需实际损害即可处罚。
新治安管理处罚法关于“高空抛物”的法律规定,系首次增设的独立治安处罚条款,从“结果追责”转为“行为追责”,填补高空抛物无损害结果发生时的处罚空白。
新治安管理处罚法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的“高空抛物罪”形成梯度治理,未达刑事“情节严重”的高空抛物行为,警方可直接根据新治安管理处罚法进行处罚,强化“头顶安全”前端保护;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按照刑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律师提醒:高空抛物系违法行为
郑抒婷律师提醒广大群众,高空抛物行为已被明确列入处罚范围,每一次抛物都可能成为违法的证据。守护“头顶安全”不仅要杜绝主动抛物,更要做好日常防范,避免“意外坠物”引发风险。大家不仅不能主动高空抛物,还要防止自家阳台、窗台上的东西掉落,要定期检查窗户、空调外机支架是否牢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