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国都市报4月9日讯(记者 汪慧)记者4月9日从人民银行海南省分行获悉,根据《财政部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2026年第一期和第二期储蓄国债(电子式)发行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4月10日至4月19日将发行第一期和第二期储蓄国债(电子式)。
本次发行的第一期和第二期国债均为固定利率、固定期限品种。4月10日起息,按年付息,每年4月10日支付利息。第一期期限3年,票面年利率为1.63%,最大发行额270亿元,2029年4月10日偿还本金并支付最后一次利息;第二期期限5年,票面年利率为1.7%,最大发行额330亿元,2031年4月10日偿还本金并支付最后一次利息。单一个人国债账户购买每期国债不得超过100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