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日报报业集团旗下媒体: 海南日报 |南国都市报 |南海网 |南岛晚报 |证券导报 |法制时报 |海南农垦报 返回首页
2026年10月31日 星期六  报料热线:966123
当前版: 008版 上一版 下一版 上一期 下一期
 
标题导航
上一篇    下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海南交通违法“随手拍”举报流程优化更新

  南国都市报10月30日讯(海报集团全媒体记者 黄婷) 10月26日,海南正式上线交通违法“随手拍”功能,群众可通过“海南交警”微信公众号,举报海南省行政区域内的13项交通违法行为。为提升线索有效性,优化用户使用体验,海南交警对举报流程进行了优化更新,提醒广大网友按照新流程规范举报。

  据了解,程序更新后的举报流程具体如下:

  第一步,进入“海南交警”微信公众号→点击左下角一级菜单栏中的【政民互动】→在弹出的二级子菜单栏中点击【随手拍】,随后将跳转到【交通违法举报收集表】填写界面。

  第二步,阅读“举报须知”→按要求填写表格,上传照片或视频证据。

  注意事项:必须上传照片或视频证据,二者任选其一即可;照片证据最多可上传3张;视频证据最多可上传1个,文件大小不超过‌300MB‌。

  公安交管部门将在‌10个工作日内‌对上传的交通违法线索进行审核,并通过短信、电话等形式告知处理结果。

  本次受理的13项交通违法行为具体包括:机动车违反规定停放,驾驶人不在现场,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严管街范围);在禁止掉头或者禁止左转弯标志、标线的地点掉头;驾驶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含驾驶摩托车上高速公路行驶);驾驶机动车违反禁止标线指示;驾驶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驾驶机动车在道路上逆向行驶;驾驶机动车通过有灯控路口时,不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驾驶机动车时向道路上抛撒物品;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时未停车让行;遇前方机动车停车排队或者缓慢行驶时,借道超车或者占用对面车道、穿插等候车辆;驾驶电动自行车不按照交通信号规定通行;驾驶电动自行车逆向行驶;驾驶电动自行车进入高速公路。

  海南交警提醒,举报交通违法务必客观真实。对多次举报失实、重复举报、恶意举报的,公安交管部门将不再受理其举报;对故意捏造事实举报陷害他人或以举报为手段敲诈勒索,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举报人需提供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必要时需配合公安交管部门开展案件调查,公安交管部门将对举报人信息予以严格保密。拍摄交通违法行为时,应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进行,驾驶人不得在车辆行驶过程中使用手机拍摄。举报的违法行为需在违法发生后‌24小时以内‌上传,未规范提供相关信息的,不予受理。

上一篇    下一篇
标题导航
   第001版:头版
   第002版:政经要闻
   第003版:政经要闻
   第004版:南国聚焦
   第005版:城事播报
   第006版:南国聚焦
   第007版:城事播报
   第008版:生活通
海南交通违法“随手拍”举报流程优化更新
年度最亮启明星等天象将现身11月天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