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国都市报1月29日讯(记者 蒙健)1月29日,记者从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美兰分局获悉,海口美兰区老果农水果店因使用的电子秤无强制检定合格标识和铅封,且以未去除秤盘重量称重的作弊方式称重商品,缺斤短两,被依法予以警告,并处罚款2000元。
2023年12月12日上午,有市民投诉反映称,其花费800多元在海口美兰老果农水果店(大顶村2号)购买水果,现场发现商家在电子秤具上动手脚,要求职能部门查处。
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美兰分局执法人员来到演丰镇美兰墟大顶村的海口美兰老果农水果店进行处理,发现该水果店收银台前的地板上有一台电子秤具,名称为跃进牌计价秤,型号为ACS-30Kg型(GH-022750),该秤具没有海南省计量所的强制检定合格标识和铅封。
执法人员在对该型秤具进行校核时,使用重量为500克的标准砝码进行校核,显示550克,误差为50克。执法人员重启电源后再次使用重量为500克的标准砝码进行校核,显示500克,执法人员当即对该店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其限期将未经检定合格的计量器具进行检定。
经调查,海口美兰区老果农水果店使用的计量器具(跃进牌电子计价秤)系从一个烧烤店转让购买,未经计量部门检定合格,执法人员现场校核时发现误差为50克。
投诉人在该店先后购买过芒果和凤梨。投诉人第一次于2023年12月10日购买了芒果21.88公斤,芒果销售价为16元一公斤,第一次购买时没有短斤缺两行为;投诉人第二次于2023年12月11日购买凤梨26.36公斤,凤梨销售价为14元一公斤,该水果店以未去除秤盘重量称重的作弊方式称重商品,导致商品的实际重量与称出的重量不符,短斤缺两,多收取了投诉人2.15公斤凤梨的货款,共3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