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国都市报1月29日讯(记者 王燕珍)1月29日,记者从海南省公安厅交警总队获悉,近日该总队公布了数起反面案例,以此警示各位司机朋友,临近年关,请驾车出行一定要遵守交通规则,平安出行。
拖拉机超载370%
司机被记15分罚款4700元
时间:2024年1月19日
地点:琼中黎母山镇蓄能电站路段
琼中公安交警在现场开展联合治超行动,发现一辆大型轮式拖拉机涉嫌超载。
经查,该车超载370%,且存在准驾不符(刘某持C1驾驶证,未取得相应的农用拖拉机驾驶证)、非法改装车厢、未按规定粘贴反光标识的交通违法行为。
处罚:因超载、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的机动车、非法改装、未按规定粘贴反光标识,驾驶人刘某被处罚款4700元、驾驶证记15分、暂扣驾驶证6个月,并扣留车辆。
实习期酒后驾驶摩托车被查
司机被记31分驾驶证被注销
时间:2024年1月17日
地点:乐东天四线执勤卡点
一男子未戴安全头盔驾驶未悬挂号牌的二轮摩托车向天四线执勤卡点驶来,乐东交警发现驾驶人杨某疑似酒驾。
该车驾驶人杨某血液内酒精含量为70mg/100ml,属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其在2023年11月10日才考取C1驾驶证,目前驾驶证处于实习期。且杨某未取得摩托车驾驶证,属准驾不符。
处罚: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的机动车、未悬挂号牌、不戴安全头盔,杨某被处罚款4150元,驾驶证记31分,因杨某驾驶证在实习期内被记满12分,驾驶证被注销。
高速公路逆行、违停
司机被记21分罚款400元
时间:2024年1月18日
地点:屯昌辖区
省交警总队通过视频巡查发现一辆轻型普通货车在高速公路行车道上停放,随即联系民警到场。
经了解,驾驶人周某海是某单位工人,因要为旁边的标志牌做加工工作,才将车辆逆向违停在行车道内,而周某海所在施工单位并未向有关部门申请。交警立即责令周某海停止施工、撤离现场。
处罚:因在高速公路行车道上违法停车、高速公路上逆行,驾驶人周某海被处罚款400元,驾驶证记21分。
海南交警表示,平安出行离不开良好的安全意识,请广大交通参与者自觉抵制交通违法行为,带一分小心上路,携一路幸福回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