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国都市报2月27日讯(记者 姚皓)海口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海口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编制了《海口市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检查 “七看七查”工作法》,提醒广大基层工作人员和市民做好自查,减少火灾事故安全隐患。
一看:室内停放场所是否防火分隔。一查:室内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所与疏散楼梯是否采用实体墙进行完全防火分隔。现场检查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所与疏散通道等区域是否进行完全防火分隔。不得使用木板、夹心泡沫彩钢板等可燃、易燃材料进行分隔。
二看:电动自行车是否违规进楼入户。二查:禁止电动自行车违规进楼入户停放、充电,禁止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堵塞、占用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
三看:智能充电设施。三查:电动自行车充电场所应安装具有定时断电、自动断电保护等功能的智能充电设施。
四看:是否安装视频监控装置。四查: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所需安装24小时视频监控系统,视频监控系统的主机应安装在不受火灾影响的区域,管理人员要落实值班值守制度。
五看:飞线充电。五查:现场检查充电接线情况;其次检查插座“一带多”“插座接插座”的情。
六看:是否设置技防措施。六查: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充电场所要设置简易喷淋设施和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等技防措施,并确保管网内水压、水源充足。
七看:防火间距是否满足要求。七查:电动自行车棚的凸出场地外缘(含防风雨棚)应与相邻建筑的外墙之间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不应毗邻建筑的外墙门、窗、洞口等开口部位及安全出口。如确有困难需贴邻建造的,车棚外缘与建筑外墙上设置的门、窗、洞口之间安全距离应不小于2米;距离不足时可在车棚与门、窗、洞口之间采取可靠的防火分隔措施,如加设防火隔墙进行分隔等,减少火势向建筑蔓延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