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国都市报3月4日讯(记者 王小畅)近日,海南省交通运输厅印发了开展小微型客车租赁服务提升行动的通知,决定聚焦重点区域、重点场所和重点企业开展小微型客车租赁服务提升行动,建立新能源汽车租赁体系。
据了解,小微型客车租赁服务提升行动的总体要求为,到2024年底,全省小微型客车租赁服务设施明显完善,主要城市、国省干线高速及环岛旅游公路新增可为租赁车提供服务的停车场20个、停车位2000个、充电站100个、充电枪1000个以上;机场、港口、动车站等主要客运枢纽为租赁车配置的停车位、充电枪分别达到2600个、530枪以上,至少设置10个租车服务中心;主要租车企业在海南设立的服务网点、实体门店、自有车辆稳步增长,其自有车辆备案率达到100%;主要电商平台在海南设立的租车服务中心或服务网点稳步增长,接入电商平台的租车企业及车辆备案率达到100%;服务能力明显增强,服务质量明显提高,道路交通事故和违法违规行为明显减少,服务投诉纠纷和负面舆情明显下降,游客和消费者对海南租车服务的信任度、满意度明显提升。
在完善汽车租赁服务网络方面,该通知要求海口美兰机场、三亚凤凰机场、琼海博鳌机场要综合利用机场航站楼旅游咨询中心或游客服务中心等场所增设租车服务中心,确保每个航站楼至少设有1个租车服务中心;增加入驻机场的合规租车企业或电商平台,支持在机场增设服务网点、提供摆渡车服务;完善机场租车宣传、导示、指引等配套的服务设施,设置与出租车、网约车类似的交通引导标牌。
海口站、海口东站、三亚站等主要动车站要充分利用现有站房、站前广场及停车场资源,积极配置部分租赁车停车位、充电桩等设施,划设部分带充电桩的“租赁车专用”停车位,在显著位置至少设置1个租车服务中心,引进合规的租车企业或电商平台入驻;省内其它动车站也要配置部分租赁车停车位、充电桩等设施,并引进合规的租车企业或电商平台设置租车服务网点或取还车点。
海口新海港、秀英港要综合利用港口客运站、相关站房、停车场地资源,积极配置部分租赁车停车场、停车位、充电桩等设施,划设部分带充电桩的“租赁车专用”停车位,在显著位置至少设置1个租车服务中心,引进合规的租车企业或电商平台入驻,同时支持在港口周边区域增设自助租车服务网点;同时完善相关宣传、导示、指引标识,支持合规的租车企业或电商平台在港口客运站加强租车宣传推广和业务拓展,努力扩大“在港口可租车”的覆盖面和知晓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