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国都市报5月6日讯(记者 汪慧) 《海南自由贸易港多功能自由贸易账户业务管理办法》5月6日正式生效施行。同日,海南自由贸易港多功能自由贸易账户(简称EF账户)也正式上线运行,标志着海南自贸港向跨境资金流动自由便利的目标迈出了关键一步。这是记者从5月6日召开的“海南自贸港政策解读”系列主题新闻发布会——“多功能自由贸易账户正式上线”专场获悉的。
多功能自由贸易账户资金划转遵循 “一线放开、二线按照跨境管理、同名账户跨二线有限渗透”原则。通过多功能自由贸易账户与现有本外币账户之间实施金融账户隔离,为海南自由贸易港与境外实现跨境资金自由便利流动提供基础条件,进一步服务高水平贸易投资自由化便利化。
中国人民银行海南省分行党委书记、行长,国家外汇管理局海南省分局局长方昕表示,总体来看,多功能自由贸易账户既有利于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支持海南自由贸易港发展,又采取了必要的风险管控措施,守住风险底线。下一步,人民银行海南省分行将统筹发展和安全,履行好多功能自由贸易账户业务监督管理职责,守牢风险底线,推动业务健康稳定发展。
海南自由贸易港多功能自由贸易账户
划重点
1
资金“跨一线”可依法自由划转
海南自由贸易港内注册机构使用多功能自由贸易账户与境外机构账户进行经常项目收支,凭收付款指令即可办理。
除证券投资外,海南自由贸易港内注册机构使用多功能自由贸易账户与境外账户开展的资本项下业务不受投注差外债、全口径跨境融资、境外放款相关额度和审批限制。
2
资金“跨二线”视同跨境管理
多功能自由贸易账户与境内居民非同名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之间的划转仅限于海关视同进出口管理的货物贸易相关资金结算,并应使用人民币。
海南自由贸易港银行机构可根据客户风险情况,适当简化相关办理流程。
3
同名划转在额度内实行有限“渗透”
有限“渗透”的资金用途要满足资本项目收支的“四不得”
即:不得直接或间接用于经营范围之外或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的支出;除另有规定外,不得直接或间接用于证券投资或其他投资理财(风险评级不高于二级的理财产品及结构性存款除外);除经营范围中有明确许可的情形外,不得用于向非关联企业发放贷款;不得用于建设、购买非自用房地产。
满足经营主体境内外资金摆布需求。海南自由贸易港内注册机构的多功能自由贸易账户与境内居民同名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之间按照“负面清单+额度管理”原则实行有限“渗透”。
权威解读
为何要上线EF账户?
《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总体方案》提出“构建多功能自由贸易账户体系”。《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南自由贸易港法》明确,海南自由贸易港建立适应高水平贸易投资自由化便利化需要的跨境资金流动管理制度,分阶段开放资本项目,有序推进海南自由贸易港与境外资金自由便利流动。
该账户将进一步提升跨境资金流动自由便利程度,促进贸易投资自由化便利化,为经营主体在海南自由贸易港内开展各种经贸和投融资活动提供支持。这对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是一个政策利好,将助力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蓬勃发展。
什么是“一线”“二线”?
海南自由贸易港多功能自由贸易账户与境外账户、离岸账户(OSA账户)、非居民机构账户(NRA账户)之间以及多功能自由贸易账户之间的资金划转,是海南自由贸易港多功能自由贸易账户资金划转的“一线”。海南自由贸易港多功能自由贸易账户与境内居民(包括机构和个人)的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之间的资金划转,是海南自由贸易港多功能自由贸易账户资金划转的“二线”。
为何初期仅允许部分优质企业开立账户?
建设海南自由贸易港多功能自由贸易账户,根本目标是服务海南自由贸易港实体经济、实现高水平贸易自由化便利化。鉴于海南自由贸易港多功能自由贸易账户制度是一套全新的金融集成创新制度,既包括账户开销户规则,也包括资金流动规则,还包括风险控制规则,需要在上线初期,选取部分优质企业做充分压力测试。
海南自由贸易港多功能自由贸易账户管理原则是“管得住、放得开”,推进机制是逐步探索、稳妥推进,体现“越诚信、越便利”的管理理念;在支持海南自由贸易港跨境资金流动自由便利的同时,需要统筹好发展与安全的关系,循序渐进,持续优化,有效防控跨境资金流动风险。因此,初期允许确有对外贸易投资真实业务需求的优质企业开设多功能自由贸易账户,开展压力测试,未来将结合多功能自由贸易账户业务开展情况和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进程,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逐步扩大优质企业参与和压力测试范围。
哪些银行可以办理?
截至目前,中国银行海南省分行、建设银行海南省分行、农业银行海南省分行、中信银行海口分行、工商银行海南分行、交通银行海南省分行、浦发银行海口分行、招商银行海口分行、光大银行海口分行和兴业银行海口分行等10家银行已于6日上午正式上线。
后续,其他符合条件的银行均可申请参与多功能自由贸易账户业务试点,业务系统建设完成一家即上线一家。
同名“渗透”是什么意思?
同名“渗透”,是指允许海南自由贸易港内同一个经营主体开立的多功能自由贸易账户与自身境内普通账户在额度内自由划转,满足其资金摆布需求。同名“渗透”的资金不得用于负面清单内用途。该政策旨在便利多功能自由贸易账户与现行境内普通账户之间汇划,同时兼顾跨境资金流动安全。
截至6日12时
10家银行首批上线EF账户
中国银行海南省分行
建设银行海南省分行
农业银行海南省分行
中信银行海口分行
工商银行海南分行
交通银行海南省分行
浦发银行海口分行
招商银行海口分行
光大银行海口分行
兴业银行海口分行
34家企业
开立EF账户
划转34笔各类交易资金
合计金额2.84亿元
涉及贸易收付款、外商投资、境外放款、外债、结售汇、流动贷款以及信用证融资等业务场景。